又见标题党,跟掏鸟蛋判刑,采野草判刑一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就在那,愿意查都能看到。别拿无知当挡箭牌。
多少次了,不嫌烦么,每一次都是向民众普及法律意识的好机会,也是提醒大家关心野生动植物的好机会,但某些媒体和公众人物,非得起一些煽动性标题,挑唆普通人质疑法律。
你救了保护动物,没人会怎么着你。还要对你亲亲抱抱举高高。如果还能联系林业部门训练放生,那才是真的有爱心。
但你捉了或者买了保护动物,繁殖,卖钱,还特么有理了?
混淆视听,把卖鹦鹉判刑,说成养鹦鹉判刑,营造一个噱头,唯恐天下不乱。这位妻子和媒体真是叫人恶心。
你既然是爱好者,就该知道,这些美丽的小鸟,到达你手上,经历了多么血淋淋的过程!金刚鹦鹉漂亮么?葵花鹦鹉漂亮么?从雨林捉来,走私,一多半要死掉!!!
就算是印尼那边繁殖的,广东那边繁殖的,那早期亲鸟也是雨林捉来的!
恕我直言,这条新闻评论区里洗白的都是垃圾!!!
【你如果真的爱一朵花,你会让她好好留在树上。而不是一把揪掉,摸来摸去。】
别跟我提什么爱好者。
我这辈子不止一次,动了念头想养金刚或者灰机,起码十次吧,人的贪念就是如此深重,我也能保证自己掌握了足够的知识。也能保证我绝对会全心全意的爱他们,不会弃养。漫长的70年愿意一起度过。
我甚至联系过卖家一次,还有一次准备好钱想去联系。
可我还是忍了下来。
就当是我求求你们。放过这些可爱的小家伙。
看看他们塞在瓶子受的苦,你怎么忍心拿他们的生命取乐???
要不是你们的贪欲,他们怎么会被人捉住???怎么会濒危!!!
要点碧脸,好意思说这是保护。我打断你的腿,挖了你眼珠子。却每天给你喂肉汤。那我是不是为了保护你呢?
更何况大型鹦鹉叫声很大,很多人接受不了,中间会扔掉他们或者卖掉,中型的特别黏人,小太阳和尚,都乖巧亲人(本案中就是小太阳)。他们太聪明了,能感觉出主人不够爱他们了,就会啄羽毛,把自己弄成秃子。还有些鸟贩子近亲繁殖,灰鹦鹉多么高的智商啊,竟然市面上已经出现傻子灰机了。主人养了觉得笨,很可能抛弃。等待他们的只有被虐待。
像本案中这样繁殖的,肯定是近亲啊。既违法乱纪,又为了利益丧尽天良。
好意思说是保护濒危动物。
国家挺缺资源的,私人开采照样犯法。
国家挺缺古董的,私人盗墓照样犯法。
国家明确告诉你这个动物稀缺,你私自繁殖,怎么就成了保护动物呢?怎么,还要发红旗?还要让你上感动中国?
不要脸!
已经养的请善待你的宝贝,没有养的,求你,打消这个念头~
人类的残忍真是超乎想象,当年的黑奴贸易都可以把同类关在船舱里运到美洲,路上会死掉一半,随手就扔进大海里。又或者把俘虏和奴隶驱赶进斗兽场,让贵族老爷看着高兴。对同类尚且如此残忍,对羽毛鲜亮的呆萌小鸟自然更加下得去手了。这种行为算文明社会么?真是个笑话,还不是满足自己的私欲?有些人养鸟还让鸟上架,为了展示起来好看,其实那样伤鸟儿的脚,又或者一些嫌鸟儿掉羽粉的,嫌花钱不给吃滋养丸的,没钱没时间别养动物,不负责任只为了取乐,这种人也配叫宠物爱好者么?
从来没有法不责众,饲养也就罢了,始作俑者,却只能口头批评和罚钱,至于繁殖的,走私的,该怎么判怎么判,这个案子真是开了个好头。说句不中听的,新西兰当年要是不闹一闹中国,只怕食品安全问题严峻,三鹿永远不会被揭露。你不能因为有些问题习以为常,很多养的,很多繁殖的,就觉得这理所当然了,还冠冕堂皇的找出理由。你可以不作为,不养也不关心,但你跟黑暗同流合污,还为黑暗作辩解,起一些煽动性题目,这就是坏了心眼的人渣败类。
我在此承诺,绝不购买、繁殖野生动物和保护动物!
推荐一个小视频,
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10227297关于动物园小动物们遭受虐待的画面。
五月六号早晨,取匿。
我是兔狲油油,热爱动物,我郑重保证:第一,绝不网购小动物,防止他们因为快递受苦,因为我的贪欲死于狭小的盒子里。第二,绝不食用保护动物。(很多动物有寄生虫传染病,即便为了自己的健康,最好也不要吃他们)。第三,永不购买繁殖保护名录里的动物,卖家好比人贩子,买家好比山里买老婆的老光棍,不能为了满足自己需要,就去成为黑色产业链的一环,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和动物。
与诸君共勉。
更新。
有朋友问,收到别人赠送的野生动物犯法么。
养起来了肯定犯法,但情节轻微都不做处理的。撑死罚几个钱。不用太担心。情节严重的岂止犯法。简直犯罪。
收购国一国二,一时装X,肩上站鹰,黑道大哥,觉得倍儿酷炫,给人举报了,森林公安肯定逮你,就等着判缓刑吧。养一堆那都得实刑了。至于真的想做驯养繁殖这一块,你得去林业厅办理许可证(国一得去首都办理许可证,国二在省里办,具体我不清楚,有的是林业管,有的是畜牧水产,有的是海洋农业,咨询当地部门吧)。
评论区里的水军真是够了。这点洗地的水平,怎么跟你们主子交代啊?嗯?
还问我吃不吃肉,吃肉就不配谈保护动物。
别问这么弱智的问题了,我现在就搁这儿说清楚,别把生存和虐待取乐等同处理。
红烧肉水煮肉片火锅香辣鸡翅杭椒牛柳我通通都吃,太特么好吃了。
你问我为什么吃肉,我怎么知道啊?造物主让他们这么好吃的,还规定人类不能进行光合作用,天道如此,我一个凡人只知道遵循自然规律。
宇宙规定了吃饭才能生存。
你不服,可以去死。
至于偷猎虐待食用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动物,这是犯法,法律不让的。
你不服,可以造反。
评论区有些言论奇葩的大伙儿可以去围观一下。说什么平民怎么知道鹦鹉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口一个平民。真是会挑唆。好像法律存在是为了坑死平民似的。虎园咬人事件,当事人辩称不知道不能下车。一个套路。
咱们可以想想看,你是做个体面人遵纪守法好公民的可能性大呢,还是违法乱纪做医闹做扶不起的老人广场舞扰民大妈的可能性大呢???
你要是个坏人,肯定会选择嘲讽法律。这个东西是保护好人的,你不是。你当然恨他。屁股决定脑袋罢了。
我不是说法律完美,至少在未成年人犯罪上,我觉得简直亟待完善,判的太轻了。凭什么不满18岁就“应该”从轻?为什么不能像老人一样,满75的“可以”从轻,情节严重的也要死刑?
至于那些自己就是道德败坏的人,会养出熊孩子和少年犯的人,他们一般持有“他还是个孩子”的观点。
将来社会想要更文明,更合理,都要靠在座的诸君来推动了。希望我们在抗击败类的路上继续前行。
士不可以不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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