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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情况简报

来源:网络 时间:2022-10-27 20:57:18
导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16:00在上海徐汇区漕…

原标题: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报告期: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

●对外担保总额: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是由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新增借款及借新还旧,公司2021年度担保总额度核定为人民币333.7835亿元,期限至2022年中审议公司下一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5.1253亿元;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是否存在关联担保:否;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是否存在反担保:本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被担保人均为光明地产全资子公司,无须提供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4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6.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96%;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0.8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9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提案》,核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下属40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3.7835亿元,其中:

18家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涉及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1.1085亿元;

11家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涉及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2.86亿元;

10家被担保人为非控股公司,涉及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4.815亿元;

1家被担保人供应链资产证券化项目,涉及担保额为人民币15亿元。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担保事宜。

截至2022年9月30日,原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明博置业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已不在公司合并报表内,其已不是被担保人,涉及担保额度人民币2.1亿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基本情况

2022年9月,因申请贷款等原因,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6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合计为人民币5.1253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5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4253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70亿元。详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光明地产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1、依照《关于核定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提案》对外担保总额预计,光明地产为下列15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

(1)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12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3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光明地产为下列4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为合营、联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4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0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光明地产子公司为光明地产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1、依照《关于核定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提案》对外担保总额预计,光明地产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房集团”)为光明地产下属13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

(1)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10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3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农房集团为下列6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5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1年,2年,4年、5年、15年等;

(三)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5.1253亿元;

(四)反担保情况:本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被担保人均为光明地产全资子公司,无须提供反担保。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下属6家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的担保,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40%,其中:光明地产为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46%;农房集团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4%。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6.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96%;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0.8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0%。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1、《上海农工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上海北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的保证合同》;

4、《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重装备产业区04PD-0303单元H06-01、H16-04地块(芦潮港农场环境整治配套项目)项目人民币贰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5、《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6、《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汇兆置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7、本次6家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4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四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选举陆吉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起止日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相同。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陆吉敏先生简历

陆吉敏,男,汉族,1965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法学硕士。曾任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总经理,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4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16:30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会议的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黄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聘任郑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黄超,男,汉族,1964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农艺师,正高级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曾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部总经理,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都市菜园工作组组长、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郑超,男,汉族,1979年10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监事会秘书。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监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4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苏朋程先生出席;全体高管均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核定2022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核定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核定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普通董事的提案

1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11、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提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全部11项提案。同时本次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一、提案二、提案六、提案七、提案八、提案九、提案十、提案十一,所作出的决议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三,所作出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由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与本次大会提案四、提案五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将对提案四、提案五回避表决。所作出的决议为普通决议,由出席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一至提案八,采取非累积投票制。

(6)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九、提案十、提案十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人表决,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普通董事、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钱星元、佘珉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各项决议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47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16:00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会议的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沈宏泽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位董事的工作经验和业务专长,由全体董事提名,选举董事长沈宏泽先生、普通董事郭强先生、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选举董事长沈宏泽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位董事的工作经验和业务专长,由全体董事提名,选举独立董事朱凯先生、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独立董事朱洪超先生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朱凯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位董事的工作经验和业务专长,由全体董事提名,选举独立董事朱洪超先生、普通董事李力敏先生、独立董事朱凯先生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朱洪超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位董事的工作经验和业务专长,由全体董事提名,选举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独立董事朱洪超先生、普通董事李力敏先生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讨论通过,聘任郭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由公司总裁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讨论通过,聘任黄峻先生、何为群女士、苏朋程先生、陈万钧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盛雪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讨论通过,聘任苏朋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郑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全部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沈宏泽,男,汉族,1965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郭强,男,汉族,1979年8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光明食品集团上海置地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裁、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总经理。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

李力敏,男,汉族,1975年1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武警上海总队司令部警务处副处长,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保卫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总部党支部书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副总经理、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副总经理、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朱凯,男,汉族,1974年3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莘泽创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证券简称:莘泽股份;证券代码:834636)董事。

张晖明,男,汉族,1956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经济学教授。曾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紫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洪超,男,汉族,1959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曾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兼任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峻,男,汉族,1970年6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监,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何为群,女,汉族,1968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朋程,男,汉族,1984年7月生,大学学历。曾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挂职),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陈万钧,男,汉族,1968年1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曾任上海东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谊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农工商旺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董事,上海光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光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

盛雪群,女,汉族,1972年3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郑超,男,汉族,1979年10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监事会秘书。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监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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