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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逸夫南校、民族实验中学招生公告

来源:网络 时间:2023-08-22 14:41:04
导读临清市逸夫南校关于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

临清市逸夫南校

关于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3〕17号)和《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体字〔2023〕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2023级一年级新生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临清市户籍适龄生、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不招收不足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

二、2023年逸夫南校招生划片范围

逸夫实验小学南校区:济津街(曙光路以西)、三里堡居委会、河洼居委会、大三里居委会。

今年的弹性学区:

济津街(曙光路以西)的适龄生可在逸夫实验小学南校区武训实验小学南校区之间自愿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三、招生材料审核

(一)学校根据学生类别分批次按学位入取,有关材料审核事项如下:

2023年临清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类别及材料审验指导

1类:城区户籍,城区房产。学生户籍在临清城区,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临清城区有住宅房产、产权份额50%(含)以上。按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1)户口簿;(2)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回迁安置协议等,具备其一即可)。

2类:非城区户籍,城区房产。学生是临清城区以外户籍(含外地户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临清城区有住宅房产、产权份额50%(含)以上。按房产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1)户口簿;(2)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回迁安置协议等,具备其一即可);(3)学生是外地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在临清城区的居住证(登记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3类: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学生户籍在临清城区,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无符合“1类”“2类”要求的房产。按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户口簿

4类:城区经商务工。无符合“1类”“2类”“3类”要求的房产和户籍,监护人在临清城区经商务工,在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

(1)临清户籍。按租房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2)外地户籍。按居住证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材料审验:1.户口簿;2.居住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3.工作证明: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临清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临清城区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4.学校走访调查;5.学生是外地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6个月以上的临清城区的居住证。

材料要求说明: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28日。

2.报名时监护人按照规定条件确定学生类别,报名终止后平台将不能变更。

3.房产、租房、居住证对应的户籍地址,指该处房产按公安户籍管理应登记的地址。

4.外地户籍指临清市以外的户籍。

5.“4类”要求的居住证登记时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实际居住和工作时间至2023年8月31日须满6个月且连续有效。

6.商铺、商业店面房、商住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的房产依据。

(二)有关情况说明

1.持有回迁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地址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2.录取时,同等情况下,按照户口迁移、房产购置、居住证办理、经商务工证件办理的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3.今年起,我校按上级要求实行租房学位控制制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安排一户学区租赁家庭的子女在我校就读。

三、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我校按照临清市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工作,即8月1日—8月20日实行网上招生,经过报名、审核和录取三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

小学招生报名:8月1日—8月3日。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临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

凡是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均在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顺序与入学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再要求家长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家庭不具备上网条件或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报名期间(具体时间为:8月1日-8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到学校咨询,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招生报名详细流程请后续关注“临清市逸夫南校”微信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和转移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学校对家长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首先使用大数据对比核验,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未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由学校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到学校,先进行初审,有异议的,学校通过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入户访问等办法进一步复查核实。

凡审核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区学校现场报名。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11日—20日)

(1)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录取。学校按照学生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录取时,同等情况下,按照户口迁移、房产购置、居住证办理、经商务工证件办理的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2)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报名,且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于8月16日到片区学校报名补录。片区学校审核报名条件,并负责上传平台。学校有空余学位时,办理补录手续;无空余学位时,由教体局划拨补录到有空余学位的其它公办学校。

(3)公布录取结果(8月20日)

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4)发放录取通知书:请关注学校公众号。

临清市逸夫南校招生咨询电话:

13863572257、16678166713

四、关注公众号

请各位家长关注我校公众号,以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更新。

临清市逸夫南校

2023年7月26

      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始建于1755年(清乾隆二十年),是一块历史悠久、人才辈出的热土。诗人臧克家,学者吴秋辉,书画家赵望云、施佩秋等名家曾在此执教;民族英雄张自忠,知名人士黑伯理,国画大师黑伯龙、张彦青等英贤曾在此求学。无数的有识之士,历二百余载之春秋,在这座不同凡响的黉门之内隆学布道,尊知明伦,育英咀华,播火传薪。这所百年老校传续不衰,成就了临清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传奇。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62个教学班,学生近3000人,教职工200余名。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民族中学示范校”“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山东省首批教学示范校”“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山东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试点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卫生学校”“山东省楹联教育基地”“聊城市文明单位”“聊城市文明校园”“聊城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聊城市教育科研示范校”“聊城市先进基层党支部”“聊城市五四红旗团委”“临清市红石榴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现有山东省特级教师1人,山东省教学能手及优质课教师15人,“水城名校长”1人,“水城名师”5人,“水城名班主任”1人,聊城“十佳”课堂教学教师、“十佳”创新班主任、“十佳”青年教师10人,150多人次荣获聊城市教学能手”及优质课教师称号。

为贯彻落实《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体字〔2023〕17号)的精神,确保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招生条件

我校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片区内户籍适龄生、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凡是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均可到民族实验中学上交相关纸质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我校不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教体局审核备案。

2

招生办法

(一)按上级政策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二)划片范围如下:

白布巷、大寺街、柴市街、福德街、

箍桶巷、光明街、锅市街、后关街、

吉士口、考棚街、马市街、前关街、

商场街、上湾街、顺河街、太平街、

桃园街、天桥街、竹竿巷、东夹道、

西夹道、教场村、车营街、车营居委会、黑庄居委会

大桥居委会、大桥街、更道街、西门里街、健康街、先锋办事处户籍

(三)全市范围内不分片区符合2类、4类的适龄儿童。(片区内网上可报,片区外现场报

3

招生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阶段7318月2日)

我校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临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网上报名顺序与入学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

(二)材料审核阶段731—810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31日—8月4日)

学校对家长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首先使用大数据对比核验,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8月5日—8月6日)

未参与网上报名的全市范围内的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及我校片区内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须于8月5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分别送交到南北校报名处,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优抚对象材料审核

7月26日—7月28日将相关材料送交市教体局107室,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录取。

4.凡是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请于8月8号下午15:00—18:00把相关纸质材料及复印件交到北校区报名咨询处。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11日—20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全部网上录取。我校将在8月20日前按照学生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务工经商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8月20日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或短信查询录取结果。

4

咨询地址及电话

网上报名期间学校设咨询处:

 民族实验中学南校区(大众路考棚街41号)

 民族实验中学北校区(大众路大桥街1127号宛园南200米处)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00有工作人员值班。

报名咨询电话:

南校区  13562032626

          15653170686

北校区  13563032318

          1506352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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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按照“一生一学位”的要求,凡是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与我校划片招生。

相关未尽事宜,在重要节点,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均将在学校公众号上发布。敬请关注学校公众号。

6

相关链接

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来源:临清市逸夫南校、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推广/合作/交流请加微信:1396355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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